近期,相关严防固废变相进口,退运“干磨废纸浆”的事件,引发社会层面广泛关注。自去年末至今年一季度,杭州海关辖区多次查验疑似以再生纸浆名义进口的废纸碎片,分13批、共退运此类“干磨废纸浆”8496.87吨。这说明2021年国家全面禁废之后,仍有大量国家明令禁止的固体废物闯关,对我国国民健康与环境保护构成较大风险。
对此,在国家生态环境部3月30日新闻发布会上,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下一步将制定相关工作方案,严防“洋垃圾”走私和固体废物变相进口”。4月20日嘉兴海关颁布对上述进口“干磨废纸浆”企业的行政处罚判决书,其中明确指出,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控制技术研究所出具的鉴别报告,认定其进口的“干磨废纸浆”属于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。嘉兴海关认定,当事人将固体废物违法输入境内的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,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95万元。至此,关于“干磨废纸浆”是否属于变相固体废物的争议真相大白、尘埃落定。海关卫士功绩卓著、彪炳千秋。
国家全面禁止废纸进口,是因为进口废纸本就容易藏污纳垢,并在运输、堆放和分拣过程中携带的医疗废弃垃圾等病毒细菌会造成环境污染、损害人体健康。自全面禁废政策实施后,国家鼓励再生纸浆(下称废纸浆)进口,因其制造工艺中含有对废纸进行水力碎浆、筛选和高温干燥等消毒杀菌的流程,消除了直接进口废纸所带来的风险。
依照国家现行标准,正规废纸浆生产包括:废纸分选—水力碎浆—离心除渣—筛选—浓缩加蒸汽—抄浆加蒸汽高温干燥—废纸浆。经过以上工序的废纸浆纤维含量91.5%以上,含水分8%,几乎没有杂质,而且在高温干燥过程中实现杀菌除毒,符合国际卫生要求。
但是,少数企业号称洋废纸不是洋垃圾,并“开发”出“干法制浆”,用所谓“锤式撕裂”将原始废纸撕成碎片状,然后以“废纸浆”名义蒙混过关。由于未经过“固态-液态-固态”的净化、消毒杀菌、干燥流程,这些碎片化废纸含杂超标、细菌病毒丛生,属于国家明令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,被海关退运出境实属必然。
“干磨废纸浆”技术,貌似简化了设备、降低了投资、增加了企业利润,但其实质是绕过“消杀”工艺环节,将内部成本外部化,把企业成本转化为风险转嫁给社会。这些企业均注册在境外,一旦产品进入境内,税收留在境外,直接进口废纸的风险则全部由我国承担。
再者,“干磨废纸浆”项目大多选址在越南、马来西亚和印尼等地,这些国家并不禁止从美国等高风险地区的废纸进口,倘若把这些进口的废纸加工成干磨废纸片,再冒用废纸浆的税号以零关税进口到中国,企业的成本再次降低,但我国却承担了环境污染的高风险。
尤其值得担忧的是,倘若让“干磨废纸浆”蒙混入关,因其成本低廉,难免引发“劣币驱逐良币”效应:即国家所鼓励的、消杀流程完备的废纸浆,将逐步被低成本制造的、裹挟着巨大风险的“干磨废纸浆”取代。
因此,对国外的任何有关废纸回收利用技术和工艺路线的改动都应慎重,在结合中国国情和现行政策作出科学论证之前,仍须严格执行现行废纸浆进口标准,维护国家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;并建议组织专项行动,重拳打击“干磨废纸浆”之类“变相固废”闯关的不法行为,并通过信息共享的数据平台,筑成全面抵御“变相固废”的长城,彻底粉碎其另辟蹊径的企图。
日前,中国造纸研究院为了规范废纸浆的进口质量标准新拟定了《再生纸浆》国家标准,以防范废纸碎片以再生纸浆名义进口,在一定意义上为国家防止洋垃圾进口政策失控提供了指导。但从技术层面讲,简单的将分类回收的纸、纸板及纸制品干法碎解是一种不符合再生纸浆定义的处理方式,无法有效去除废纸中含有的杂质、腐浆、异臭等,且破坏了二次回收纤维该有的强度,使得废纸回用价值大打折扣。所以将分类回收的纸、纸板及纸制品干法碎解的“干磨废纸浆”不应归类为再生纸浆,以免给某些企业变相进口洋垃圾留下漏洞可钻。
在国家严令禁止固废进口、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的大环境下,有关方面在出台与环境保护相关的产品生产技术标准时,应在严格遵守国家现行法律政策规定的前提下,对照现行技术标准分析,对新拟定的技术参数,进行严谨缜密的科学研究。“失之毫厘,谬以千里”。关键技术参数的设定稍有不慎,就会造成“国家标准”并不标准的技术漏洞,反而为不法企业进口固体废物“干磨废纸浆”提供支撑。在他们看来,只要更个名换个姓,贴上“干磨废纸浆”标签,洋垃圾便可堂而皇之长驱直入,一路绿灯通关闯卡。然而,垃圾终究是垃圾,即便“干磨废纸浆”也不例外。
人民至上、生命至上,是我们党和政府永恒不变的执政理念。禀承这一理念,在全球疫情形势依然严峻的今天,我们应该向杭州海关学习,坚持严防死守,决不容千里之堤毁于蚁穴。在新形势下,各行各业都要坚守企业的社会责任,为稳经济、促就业、保环境下大力、出实招,为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、良好的生态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。
( 编辑:畅帅帅 )